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平行光束以75%人射角测定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光泽度低于65的平板纸和纸板。光泽度低于20的纸和纸板可优先选用本标准。本标准还可测定含有光学增亮剂的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 450-2008,ISO 186:2002,MOD)
GB/T 8941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的测定(20° 45° 75°)(GB/T 8941-2007;ISO 8254-1:1999,MOD;ISO 8254-3:2004,MOD)
GB/T 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 10739-2002,eqv ISO 187:199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征曲线indicatrix在接收器上作为照度而测定的反射光的角度分配。
3.2
反射计reflectometer用于测定光反射量的仪器。
3.3
反射值reflectometer value镜面光泽度specular gloss对于一个给定的人射角,由孔径(A.2.1)限定的固定角度测定的变量,与反射特征曲线的积分成正比,等于样品测定值与5.2.2定义的光泽度基准测定值之比的100倍。
4原理
平行光束以与法线成75°人射角,照射到试样上,在给定孔径限定的固定角范围内,反射角等于人射角来测定反射值。反射计的量值由黑色玻璃板或具有特定反射率的石英楔形板的反射来校准。
5仪器
5.1反射计
反射计应包括下列主要部分:平行光管、反平行光管、光源装置、光电接收器和试样夹持装置,见附录A。
5.2光泽度标准
用零光泽度标准和反射值在80~100的高光泽度标准校准反射计。该高光泽度标准可以是基准光泽度标准或是光泽度工作标准。用给定反射值的中间光泽度标准来检查仪器的准确性。注:受环境影响,光泽度标准的反射值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光泽度标准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
5.2.1零光泽度标准
零光泽度标准是一种理想情况的光泽度标准,即吸收所有照在上面的光。实际使用中,该光泽度标准是衬有黑色天鹅绒或呢绒的黑阱。
5.2.2光泽度基准
光泽度基准是一种可以通过它的反射率由 Fresnel等式来计算反射值的光泽度标准。黑色玻璃板反射值规定为100,或在586.7 nm波长下具有额定折射率n=1.567的熔凝石英楔形板。黑色玻璃板或在586.7 nm波长下具有已知3位小数的折射率的熔凝石英楔形板均可作为光泽度基准。根据ISO 10110-5,在(600士100)nm波长范围内,由一种光学干涉方法测定玻璃板或石英楔形板平面应在2个条纹/cm。如果折射率n不等于1.567,则反射值R按式(1)进行计算:
5.2.3光泽度工作标准
任何清洁的、无荧光的、反射值为80~100的平整表面都可作为工作光泽度标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来自光泽度标准背面的并到达浏定表面的光反射可忽略不计,可将光泽度标准制成楔形或使之不透明,非测定表面应是无光泽的。为与光泽度基准建立量值关系,应采用符合附录A的反射计系统。当该光泽度标准在两个垂直方向及对角线方向进行测定时,其测定值的差异应不超过士1个单位,否则光泽度工作标准应给定人射光照射特定方向的反射值,且该光泽度工作标准应只在该方向上使用。
5.2.4中光泽度标准
中光泽度标准是反射值0~100的光泽度标准,由计量部门校准。本标准中,要求中光泽度标准反射值20左右。
注1:光泽度标准的表面不应与硬的仪器相接触,否则会损坏其表面。光泽度标准通常放在反射计的盒子里。每次应在光泽度标准的相同位置进行罚定。应使用软布仔细清洁光泽度标准以避免其表面损坏。注2:由于环境的影响,光泽度标准的反射值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光泽度标准应每年检查一次。
6试祥制备
6.1按GB/T 450规定取样,并按GB/T 10739 进行试样的处理和测定。6.2避开水印、斑点及可见纸病,在抽取的样品上沿纸页横幅均匀切取100 mmX 100 mm试样5张。如需两面测定,则应切取10张试样,并标明正反面。试样应保持清洁,不应用手接触试验面。如果试验区域的面积(见第A.1章)小于100mm’,最少切取的试样量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最少试样量由式(4)来确定:
7仪器校准
7.1将零光泽度标准(5.2.1)放在仪器的试样托上,通过零点调节装置将反射值调节为0.0士0.1测量单位。
7.2将光泽度基准(5.2.2)或光泽度工作标准(5.2.3)放在仪器的试样托上,通过校准装置调节反射值,使其读数与光泽度标准或光泽度工作标准所给定的值相一致,7.3将反射值大约为20的中光泽度标准(5.2.4)放在仪器的试样托上,测定其反射值,测定结果与光泽度标准所给定的差值应在0.5以内。
如果测量值超出所给定值的允许范围,在仪器得到正确调整之前,应用本标准进行测定。
注:误差可能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反射计的光学系统不符合本标准;
一仪器在盘程范围内不是线性的;
--中间光泽度标准损坏。
7.4经常进行检查仪器的校准情况,以确保仪器的稳定性。
8试验步颗
8.1使用夹持装置,将试样的试验面对准测试孔,保证试样表面在照射的范围完全平整,避免任何表面缺陷,纵向和横向各浏定一次,然后换一张试样测定同一面,直至测完5张试样。如需两面的光泽度,则另取5张试样,按上述相同的步骤浏定试样的另一面。
8.2每一面取纵向和横向的平均值作为光泽度的测定结果。如储两面的光泽度,则分别计算5张试样的正面和反面光泽度的平均值,或根据储要计算其标准偏差和变异系数。9结果的计算和寝示
计算试样每一试验面的平均反射值和标准偏差,修约至整數。如果需要,分别计算纵向和横向的平均反射值和标准偏差。10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项目: 对本国家标准编号的引用; 试样的标识和说明; 报告光泽度测定结果的平均值,或分别报告正面和反面的光泽度平均值; 根据需要,报告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和变异系数; 偏离本标准的任何试验条件。